关于开展本学期各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 964
各系、各班级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经研究,定于2010年3月8日起开始对本学期学生晨练、夜不归宿、宿舍卫生和晚自习进行检查,请各系及时做好各项检查的准备工作。学工处统一制定请假条,严格落实各项请假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的晨练、夜不归宿、离校外出及晚自习由学工处统一印制,辅导员老师用完后拿请假条存根向学工处换取新假条。
2、学生有事请假必须提前告知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审核是否符合请假条件,符合条件的给予开具统一假条,并要求学生返校后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
3、学生请假后由本人或班长将假条于当日18:00--21:20交至自管会办公室(文体馆一楼),由自管会统计所交假条情况,作为检查晨练和夜不归宿的凭证。
4、自管会在检查晨练和夜不归宿的时候不再收任何假条,如无特殊情况,检查结束后学工处也不再受理任何补假问题。
5、本学期晚自习按照上学期学校〔2009〕69号文件执行,学工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学工处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