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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大学生校园乐团新势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9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展示我省高校艺术教育成果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有歌唱兴趣、有舞台梦想的大学生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加强各高校间音乐教育的合作交流,根据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和荔枝文化时尚周的总体安排,决定举办江苏省大学生校园乐团新势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绽放青春 拥抱梦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承办单位: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靓妆频道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6 7

地点: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荔枝广场大舞台

四、参加对象

江苏省省内相关高校在校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等。

五、基本原则

1. 组织原则:有效宣传,组织动员,积极参与,严格筛选;

2. 评审原则:本次活动组委会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组织并邀请相关院校专家及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观摩并评判,评判内容包括舞台风貌、音准节奏、演奏技巧、音乐表达、情感表现等。

六、内容及细则

1. 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稿与初赛参赛视频于520之前发至组委会邮箱,邮件以“学校名称+乐团名称+作品名称”命名。

2. 初选:组委会将组织专业评委对比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12支乐团进入决赛;

3. 决赛采取现场演奏及演唱的形式进行比赛。请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相关乐器以及所需要播放的舞台大屏视频资料。

七、参赛要求及办法

1. 以各高校为单位参加比赛,每所高校限派2支乐团,每支乐团人数限15人。每个单位初赛报送曲目不超过2首,决赛演出曲目限1首,不超过6分钟;

2. 参赛乐团演出曲目作品风格不限,乐器演奏不限,鼓励原创作品,原创作品在报名时以“学校名称+乐团名称+作品名称+原创”命名。

3. 各参赛代表队提交的歌曲视频需团队真实演唱/演奏,初赛视频中的视频、音频部分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及经过录音设备的处理或修改,请以MP4格式保存,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邮箱主题处注明参赛学校、参赛人员姓名和参赛曲目名称。注意录像中不得出现参赛学校及参赛选手信息;

4. 初赛作品需确保录像质量,不得弄虚作假。为保证大赛公平性,决赛期间参赛选手需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

5.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将提供本次活动演出主舞台区及相关舞美灯光音响等,其他各参赛队参赛时所需外请老师、服装、化妆、邮寄、交通餐饮等费用由各高校自理。

八、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1. 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另设最佳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杯。

2. 评审办法。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观摩并评判。

九、活动时间流程

5 20 日前 参赛队伍提交报名表及作品相关资料
5 20日至 23 组委会组织作品审核
5 25 公布入围名单并另行通知详细参赛安排
6 7 作品比赛
612 活动颁奖典礼

十、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活动咨询电话:沈老师 13515129150

周老师 13912965979

提交参赛资料邮箱:1853805792@qq.com

十一、工作要求

请各高校团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高质量、高水平。要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学生会、文化社团等各类学生组织的积极引导作用。特别要加强对参赛选手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预案,协调好参赛选手的差旅、食宿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