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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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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

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接上级通知,徐州市人社局将于6月底到我校进行年度检查,为提升我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水平,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做好本次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工作使用《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评估表》,评估的重点是职业技能鉴定所设置的基本要求和实施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标有:岗位设置、规章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设施设备、考核鉴定场地、鉴定实施、证书发放、能力建设和质量监督反馈9项内容。

二、工作要求

1.各系(院)职业技能鉴档案主要包括:考务管理过程档案,包括记载考务实施过程的档案资料、试卷及工件;考试结果档案,包括记载合格人员成绩的表册及发证审批资料。

2.职业技能鉴定组织部门应对下列鉴定考务过程档案收集整理并归档:鉴定申请资料(鉴定申请表、申报名册)、考核方案、试卷清样、考场记录、评分记录、成绩汇总、阅过的考卷、答题卡应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一年。考核工件应编号保存,保存期为六个月。

3.根据谁负责组织实施谁收集保存档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衔接有序。档案管理人员变动的,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4.依据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评估表相关要求,各系(院)应于626日下班前将评估表(自评)和档案资料归类并报送至教务处(主809室)尤锋老师处。

5.届时,请各系(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人参加此次年检会议,汇报交流工作,分析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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