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中发协字〔2019〕21号)文件(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大学生开展发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发明、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学校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本次参赛活动主要包括:发明专利类、发明制作类、创业类、创意类比赛四项内容。
二、参赛要求
1.我院在籍的在校学生和毕业一年内学生可参赛。
2.参赛作品应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
3.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
4.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提交作品附件:发明专利类需提交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专利文件全套资料(包括专利公开说明书),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创意类作品需上传创意方案,创业类作品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各系院宣传并组织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作品申报,填写 “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申报数量不限。
2.请各系院于6月21日前汇总申报表送至教务处(主809室)尤老师处,申报表及作品电子稿发至QQ邮箱407206325@qq.com,教务处将组织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参加比赛。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教 务 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