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系(院)、图文信息中心:
为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教科〔2019〕1 号)要求,决定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与科学研究有关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较多、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高等学校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本次检查以实验室自查为主,自查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5月16日。
(二)请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组织力量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各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各实验室应于5月17日之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和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经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尤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407206325@qq.com。
(五) 2019年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全省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各系、院应做好随时接受专家现场检查的准备。
教 务 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