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推荐名额
根据省厅公布的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为一般项目20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二、选题要求
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毕业设计(论文)。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我院在籍学生均可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每个项目最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期只能指导1项,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并全程指导学生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
四、其它事项
为确保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鼓励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资助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
请各系院广泛宣传动员并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送至教务处(主809室)尤老师处,教务处将组织进行评审。
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表,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