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系(院)、图文信息中心: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18〕11 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教学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校、系(院)、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分层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针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排查工作要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坚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完善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自查阶段,自查时间为11月15日至21日,各系(院)、图文信息中心成立自查小组,组织力量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
(二)各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级分类,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11月21日上报教务处尤老师处。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学院检查时间为11月22日,学院组成由后勤保卫处、教务处等相关人员参与的检查小组对全院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
学院各有关单位应以事故预防为导向,进一步加强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