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落实《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7﹞12号)文件精神,做好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学习省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申报专业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与内容,建设措施,分解落实建设责任。
2.组织填报“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准备支撑材料。填报内容应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体现专业的竞争优势,支撑材料应有良好的支撑作用,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
3.学校申报限额6项,各系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积极申报。
4.各系院于8月28日前完成《申报书》的填写及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纸质材料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10份,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方案一式5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415085161@qq.com;
二、评审与推荐
1.申报材料公示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时间7天。
2.学院组织评审和推荐排序。
3.教务处统一编印,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院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按规定要求上报教育厅。
附件:
2.1.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3.2.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