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2016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 2010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7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要求
每个系(院)、部限报1部。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1式5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
请各系(院)、部于2016年9月2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809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415085161@qq.com。
附件:附件1: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doc
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doc
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