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
为充分展示我院教育办学成果,不断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苏教高[2015]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16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冯新平
成 员:杜蜀宾 陈自力 袁文 张道响 王朝忠 钱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尤锋老师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校企合作科,各系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竞赛的有关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学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三、参赛项目
项目设置:本次大赛共设13个专业大类、30个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和承办院校见附件。
四、预赛
1.各系应根据本系专业技能竞赛情况和学生专业技能实践条件研究拟订竞赛项目,原则上每个系(院)确定一个参赛项目参赛,要在全系形成技能竞赛氛围,以赛促练、以赛促学;
2.各系应结合本系本学年学生技能竞赛活动于12月15日前完成预赛活动,赛前要充分做好指导,发挥学生应有的技能水平;
3.在预赛的基础上,各系根据预赛结果结合组队要求完成选手的推荐选拔工作。
五、组队
1.参加省技能大赛的院校应按竞赛项目组队,每个竞赛项目只允许报一个队,参赛队应通过预赛选拔产生。
2. 参赛队由领队一人(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若干人组成,具体人数应符合项目限额要求(不设备选队员)。
3.各系务必于12月18日前完成组队工作。
六、报名
1.各系需在2015年12月18日前填写并上报报名信息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主814室)。
2.从2015年起参加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各高职院校需通过技能大赛官方网站(http://metc.jseti.edu.cn:8080/index.aspx)报名系统报名,网报时间为12月21日-23日。
3.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名单位与大赛承办院校联系确认以防漏报。
七、参赛
1.省竞赛时间为2016年1月7日—10日。
2.各系应安排指导老师在参赛前对参赛队进行集中系统指导。
八、奖项设置
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低于8个参赛队的项目取消)。奖项评定根据各参赛队竞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序,分数相同时可以并列。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