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2019] 8号
院属各单位: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在江苏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和团体(单位),均可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没有职称要求。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同一课题可同时署两个申报人姓名。
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同一课题不能同时跨类别申报。
如申报人所承担的前一个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通过成果鉴定并获得结题证书,或所申报的课题不属于教育科学范畴,或有确凿证据证明申报人在申报课题过程中违背科研道德,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二、申报选题
1.我院可申报“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立项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包括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类,“立项课题”需全部经费自筹。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江苏教育大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劳动教育以及扩大学前教育有效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等重大主题确定选题。
3.其他选题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第五部分中的“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三、申报数量
我院限额申报3项,申报限额数包括“青年教师专项”(40岁以下申报)、“体卫艺专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至少1项。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将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
“学生资助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学生资助项目我院限额申报2项。
四、申报时间
专项课题申报人填写《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其他课题填写《申报评审书》。
请申报人于2019年9月23日前将申报评审书1份报至高教所,经学院组织审核后,确定上报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见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最新公告与通知栏目(网址:http://www.jssghb.cn/zytz/tz20190624.htm)
附件 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doc
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doc
3: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3: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4: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4: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5: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5: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活页.doc
6: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7: 学生资助制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附件7:“学生资助制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doc
科研处
2019年8月8日